炒股什么是杠杆原理
很多独生子女的想法是,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子女,将来父母的遗产顺理成章给自己。
殊不知,现实情况可没有想的这么简单!
独生子女,未能继承全部财产的案例:
温州杨女士就碰见了这种奇葩事,杨女士的父母分别于2004年、2007年去世,老两口给杨女士留下一套房产,这套房子是他们结婚时买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父母去世以后,杨女士认为,自己是独生子女,房子肯定是她的,所以就没着急办过户手续。
但是后来,等到杨女士打算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时,却被办事人员告知,“办不了,必须得另外22个继承人许可才行!”
为啥?
因为这个事就和我国法律对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关系了。
因为杨女士父母去世前,并没有留遗嘱,所以就必须按法律办:
杨父杨母的房子就有了4位继承人,分别是杨女士、奶奶、外婆、外公四人,爷爷已经去世,不在这个范围内。
然而,杨女士因为没有早点办理过户手续,上述几位老人也先后去世,而且这几位老人也没有对遗产进行交代,最后老人的遗产就需要由他们的子女来继承,其中就包括这个房子的一部分。
结果呢?叔、姑、舅、姨等亲戚再有人去世,他们的子女也能继承他们的遗产,事情这样发展下去,导致这个房子多了22位继承人。
还有一个案例:
王太太名下有一套房产,她的直系亲属包括独生子小李、父亲老王,还有姐姐王大姐。
假设王太太未立遗嘱,在她先于父亲老王去世的情况下,根据法律规定:
①王太太去世时的继承分配:
王太太的遗产由父亲老王和儿子小李继承,各占50%;
②父亲老王去世后的继承分配:
如果老王去世时,他名下的房产,包括从王太太那里继承的50%份额,由子女继承,即小李和王大姐各占50%;
最终继承的结果是:独生子小李继承了王太太75%(直接继承50%+从爷爷那继承25%),王大姐继承25%(通过父亲老王那继承)。
所以,别以为家里只有独生子女,以后就可以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,实际上只有提前规划,才能真的避免财产被夺。
尤其是如今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子,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,如果有争夺份额,亲戚怎可能轻易放手?
那么,究竟该如何避免遗产继承的纠纷呢?
01、
父母立遗嘱时常犯的错误
现实中,很多长辈立遗嘱总是能晚则晚了,能推迟就推迟。殊不知,早点立遗嘱,不仅是分配财产,更是为了防止家庭矛盾。
下面咱们就一起来看看现实中父母们立遗嘱常犯的错误:
1、觉得立遗嘱不吉利
立遗嘱在许多家庭里,是一个避讳话题,老年人闭口不谈,认为不吉利;晚辈也不敢主动提,否则会被认为是“不孝顺”。
实际上,遗嘱是保护家人和爱人的法律工具,可以确保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,大大减少因遗产分配活动造成的亲人之间的情感摩擦,避免未来出现继承纠纷。
根据我国民法典新规,如果老人生时没有立遗嘱,留下的遗产就必须按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。
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、父母、子女;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。
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没有第一继承人的,则由第二继承人继承。
也就是说,如果父母没立遗嘱,子女的继承权很可能被其他亲属稀释,原本可以100%继承的,最后可能只能继承60%,甚至可能更少。
而且,因为没有遗嘱,继承遗产时还可能引发各种家庭纷争,甚至兄弟反目,亲属关系破裂。
2、遗嘱只要自己写了就行
有的父母以为,立遗嘱只要自己动笔写出自己的财产分配意愿即可。
结果,很多家庭就是因为这一套思维,最后导致遗嘱不合法,等同没有遗嘱。
因为现行的规定,遗嘱也有格式规范、包括日期、签名等等都有要求。
正确做法:自书遗嘱必须本人亲笔写,写明“遗嘱”标题、签署完整的年月日,并亲笔签名,才能有效。
最好再在自己签名的地方摁上指模,万无一失!
3、口头遗嘱方便说给家人就行
有的老人不会书写,听说可以口头遗嘱,认为只要把继承人叫到跟前告诉他财产分配就行,殊不知,这种口头遗嘱是无效的。
根据现行的规定,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被法律承认。比如病重期间留口信。
而且口头遗嘱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,而且这个证人还必须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。
说白了就是要有两个外人在场,且老人危急的情况下,才有效。
正确做法:优先选择书面遗嘱,必要时请律师、公证机构协助,确保效力。
4、祖父母财产直接留给孙子
很多老人觉得,自己只有一个孙子,将来自己的房子就是孙子一人继承。
殊不知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新规》,孙子并非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,因此无法直接通过遗嘱继承。
只能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。
解决方案:可以选择“遗赠”或“赠与”两种方式。
如果是爷爷奶奶立遗嘱遗赠房产给孙子。那么就需要孙子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作出表示接受遗赠,否则视为放弃。
另外,爷爷也可以在生前直接签订赠与合同,将财产赠与孙子。
5、遗嘱写好了,放起来就没事了
很多老人觉得,遗嘱一旦写好,收起来就好了,将来“那一天”到来,就会自然而然生效。
殊不知,如果立的遗嘱无人知晓,且后期找不到,这个遗嘱也是无法执行的。
正确做法:可以将立好的遗嘱交由自己信任而身体健康的其它亲属代为保管,等到将来必要时再拿出来;或者将遗嘱存放在公证处等专业机构,确保遗嘱能顺利执行。
02、
立遗嘱时,最高“加上这3句话”
为了避免遗嘱执行时出现纠纷,建议父母在立遗嘱时,加入以下三句话:
第一句:“我所有的财产均由我的子女【子女姓名】一人继承。”
这句话可以避免其他亲戚争夺财产,保证子女一人享有所有遗产。
第二句话:“若我的子女不幸先于我去世,我的财产将由我的孙子或外孙子继承。”
这个就是为了避免出现万一,加了这句话,就能保证在特殊情况下,财产不至于落入他人之手。
第三句话:“我的财产分配将完全按照本遗嘱执行,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。”
这样写就可以大大避免子女在未来继承财产时,因遗嘱而闹出各种纠纷。
03、
遗嘱新规,一定要早知道
为了更好的服务,法律法规也是不断完善,所以我们一定要提前知晓,那么关于遗嘱继承有哪些新的变化呢?
1、遗嘱优先,法定继承为辅
有遗嘱就按遗嘱分配,没有才按法定顺序,这样遗产分配更明确。
2、继承顺序更清晰
第一顺序是配偶、父母、子女;
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3、新增两种遗嘱
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形式,老人表达意愿更灵活了。
4、公证遗嘱不再“说了算”
公证遗嘱不再是唯一有效标准,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,以最后一份为准,更尊重立遗嘱人的最终意愿。
5、宽宥制度,让法律更有人情
继承人犯错后真心悔改并得到宽恕,仍可保留继承权。
6、房产继承更省钱
直系亲属继承房产,费用也降低了,免交增值税、契税等高额费用,只要交万分之五印花税和少量登记、公证费用就行。
最后问一句炒股什么是杠杆原理,你对于立遗嘱怎么看?有没有遇到比较揪心的遗产纠纷呢,欢迎大家留言分享哟。